浙江省对重大活动档案实行依法管理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档案资源建设,实现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重大活动档案在重要决策和建设“文化大省”中的作用,前不久《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全省重大活动实现依法管理。
《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重大活动组织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重大活动的有关情况,督促、指导、协调组织承办单位收集、整理重大活动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派专业人员参与重大活动,采取录音、录像、摄影等方式直接形成重大活动声像档案。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档案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加大对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工作的监管力度。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浙江省重大活动一个接一个,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必要性、紧迫性突显出来。为此,浙江省档案馆及时成立了资源建设部,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直接形成重大活动声像档案。这项新举措在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齐全、扩大档案部门的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该馆及时、主动拍摄形成的全省重大活动照片达4000余幅,包括中国越剧百年华诞纪念活动、古镇西塘国际文化旅游节、首届世界佛教论坛、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第八届西湖博览会、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等。(周峰林)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