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管理日趋规范
在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青岛市档案局介绍了《青岛市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
据了解,《办法》自9月份发布实施以来,青岛职工档案规范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职工档案信息化建设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负有维护职工档案齐全完整的责任和义务,因用人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办档案;同时明确了职工可以持个人有效证件通过查阅档案复制件的形式来查询规定范围内的个人档案信息;职工档案管理机构需建立职工档案信息数据库,并将电子档案信息同时报当地档案和劳动部门备份,职工档案全引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建设将在3年内完成。
据了解,《办法》自9月份发布实施以来,青岛职工档案规范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职工档案信息化建设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负有维护职工档案齐全完整的责任和义务,因用人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办档案;同时明确了职工可以持个人有效证件通过查阅档案复制件的形式来查询规定范围内的个人档案信息;职工档案管理机构需建立职工档案信息数据库,并将电子档案信息同时报当地档案和劳动部门备份,职工档案全引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建设将在3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