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过加强重点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 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在鲁项目投资效果良好
本报讯 2008年底,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第四季度在原有计划的基础上,安排新增中央财政资金1000亿元,用于新增项目的建设。山东省委、省政府争取到中央投资计划新增项目1069个,中央预算内投资33.08亿元,加上山东省配套资金共131亿元。为保证这些中央投资项目档案的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准确系统、保管安全,山东省档案局进行了严密部署,加大重大项目档案工作力度,做到早动手,早安排,实现全过程跟踪监督指导服务,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在鲁项目投资效果良好。
一是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有关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做到早安排。通过一切信息渠道敏锐捕捉有关投资项目信息,取得项目投资部门的支持,获取第一手项目资料,有针对性地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在项目开工时就针对档案工作进行介入,印发文件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取得主管部门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山东省档案局十分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共同发文、联合指导验收、联合执法检查。与省发改委共同制发了《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加强项目档案的登记和验收。与省交通厅、省煤炭工业局等主管单位联合发文,定期不定期地共同检查工作。
三是抓好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抓好档案工作落实。在项目开工之日起,就根据《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办法》印发通知,对每个项目单位发放档案登记表,要求各项目单位分别于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每年度12月底前填报有关档案内容,从制度上促使各项目单位重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初始就必须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领导机制,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目标责任制和项目档案分类方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抓好落实,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
四是全过程多层次跟踪服务,主动提供档案业务指导。在项目单位招投标过程中,及时建议项目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签定合同时加入档案内容,规定各参建单位负责按要求收集、整理档案并按时移交档案,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在档案服务过程中,针对项目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知识不足等情况,深入项目单位为他们讲授建设项目档案业务知识,帮助项目单位拟订建档计划、分类方案,对于临近竣工整档任务较为紧迫的工程项目,跟踪开展服务工作。
五是严把档案验收关,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山东省档案局印发了《山东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对验收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对照验收标准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对每个项目都组织进行档案专项验收,按验收标准逐项打分,推动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档案工作。
一是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有关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做到早安排。通过一切信息渠道敏锐捕捉有关投资项目信息,取得项目投资部门的支持,获取第一手项目资料,有针对性地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在项目开工时就针对档案工作进行介入,印发文件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取得主管部门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山东省档案局十分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共同发文、联合指导验收、联合执法检查。与省发改委共同制发了《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加强项目档案的登记和验收。与省交通厅、省煤炭工业局等主管单位联合发文,定期不定期地共同检查工作。
三是抓好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抓好档案工作落实。在项目开工之日起,就根据《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办法》印发通知,对每个项目单位发放档案登记表,要求各项目单位分别于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每年度12月底前填报有关档案内容,从制度上促使各项目单位重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初始就必须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领导机制,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目标责任制和项目档案分类方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单位抓好落实,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
四是全过程多层次跟踪服务,主动提供档案业务指导。在项目单位招投标过程中,及时建议项目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签定合同时加入档案内容,规定各参建单位负责按要求收集、整理档案并按时移交档案,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在档案服务过程中,针对项目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知识不足等情况,深入项目单位为他们讲授建设项目档案业务知识,帮助项目单位拟订建档计划、分类方案,对于临近竣工整档任务较为紧迫的工程项目,跟踪开展服务工作。
五是严把档案验收关,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山东省档案局印发了《山东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对验收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对照验收标准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对每个项目都组织进行档案专项验收,按验收标准逐项打分,推动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