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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纳入浙江“十二五”规划社会管理创新之中

作者:胡文苑 周峰林 来源: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11-03-04 09:2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胡文苑 特约记者 周峰林) 日前,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档案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此次浙江档案工作并未像文博、图书馆等工作被安排在《规划纲要》的文化发展章节中,而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予以重点安排,表述为“强化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监管,确保重要公共档案信息安全。”此举充分体现了档案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浙江档案事业的工作重点将是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有效防范档案与电子文件安全风险,提高公共档案信息科学化管理水平,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公共档案信息安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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