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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档案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并提出务必大力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作者:罗海山 来源: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08-08-12 09:0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罗海山)7月29日,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情况,会议建议省政府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档案馆库建设进程,大力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不断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全省18个市县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符合新的国家标准的档案馆。建省20年以来,除海口市、乐东县、保亭县外,其他市县都没有兴建新馆,个别市县还把原先的档案馆拆除或改为他用。目前三亚、文昌、东方、昌江、临高和白沙等6个市县还没有独立的档案馆。三亚市把原有的档案馆拆掉后,没有建设新的档案馆,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没有独立档案馆的地级市。大多数市县档案馆由于库房严重不足,致使应接收的大量档案无法进馆,个别市县近30年没有接收档案进馆。一些档案馆只是市县委和政府办公室的档案室。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各市县到期应进馆因库房饱和无法进馆的档案达11万卷,馆库面积缺口超过2万平方米。
  5月5日至6月24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务副主任吴昌元任组长,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康耀红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省档案局负责同志参加的检查组,对全省18个市县和部分省直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机制、经费保障、档案馆库建设、档案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法治档和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汇报。检查发现,全省许多市县档案馆库设施简陋,除海口、乐东和澄迈外的市县档案馆库房温湿度控制均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档案资料纸张老化、发黄变脆等现象突出,部分市县馆藏档案存在虫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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