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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国家档案局网站 发布时间:2008-06-19 08:46:00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长春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由长春市主办和承办、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重大活动越来越多,由此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为了加强长春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5月30日,长春市委办公厅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办发〔2008〕7号)(简称《通知》)。《通知》确定了重大活动档案的范围,要求重大活动的主办和承办单位建立举办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活动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归属,提出了重大活动档案的查询利用原则,规定了对不按要求管理重大活动档案行为的查处;《通知》要求长春市档案局依法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主动为各相关单位提供专业标准和规范条文;长春市各县(市)区应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区域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通知》的发布对长春市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收集和有效保护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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