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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要求 以档案事业发展成果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

作者:赵景祥 冯贤杰 来源: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09-10-15 09:02: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赵景祥 冯贤杰) 日前,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促进全省新时期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建立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加强档案馆库建设,改善档案室条件;拓展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采用可靠的成熟技术,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档案;形成各级各类档案馆布局合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网络健全,地区与行业档案工作均衡发展,档案资源和利用体系科学完善,资金、人才、技术充足,面向全社会的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增加投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建设,把档案馆建设切实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政府投资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档案馆建设目标。《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馆要建设成为党和国家重要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和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要加强对馆藏档案内容的研究,把档案馆建设成为本地区的历史研究基地。《意见》还对加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及推进各级各类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和各类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出了部署,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电子文件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意见》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意见》对加强各级档案局馆领导班子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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