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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开展档案执法调研

作者:郑树义 来源: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08-10-07 09:0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郑树义 特约记者 杨光)今年是《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国庆节前夕,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档案局组成执法调研组,赴黄冈市、咸宁市、英山县、罗田县、崇阳县等地开展档案执法调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海扬、省档案局副局长章笑梅以及省人大、省档案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这次执法调研的主题有:各地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情况;档案机构编制、事业经费依法落实情况;档案事业是否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档案局馆是否具有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档案法制工作情况;档案安全管理和馆库建设情况。
    调研组认为,近几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步入了法治化轨道。依法落实了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事业经费。严格执行“档案执法年检制度”和“档案违法案件季报制度”,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卓有成效。各地以《档案法》颁布20周年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宣传档案和档案法律法规,增强了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调研组同时也指出了在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个别市、县档案保管条件还达不到“八防”要求。所调研的5个市、县档案馆都始建于80年代,馆库已处于饱和状态,不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档案馆都建在市委或县委大院内,“四位一体”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将调研情况向有关领导进行了反馈。马海扬强调,档案事业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要依法解决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事业经费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充分体现档案馆的社会性、公益性、开放性和服务性的功能,使档案工作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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