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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拖欠工资将被记录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10 15:5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广网天津11月16日消息(记者王嘉军 实习记者杨钧天) 天津市建委将出台建筑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在解决拖欠问题之前,严格限制其市场准入,并记入信用档案。而档案可以上网查询。
  天津市遏制拖欠的具体措施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建立诚信劳务分包企业名录;禁止劳务发包人直接与劳务队长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费的支付和结算必须通过法人进行;建立全市在施工程项目档案,对违规拖欠项目进行重点督导;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在妥善解决拖欠问题前,严格限制其市场准入;建立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的纠纷调解机制,从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中国广播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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