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咨询座谈会召开
5月8日,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省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召开了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咨询座谈会。会议由省咨询委主任张浚生主持,省咨询委副主任翁礼华、朱家良、刘亭参加座谈讨论,省档案局、馆长关继南介绍了省档案馆新馆建设有关背景和当前已开展工作的情况,并对新馆建设提出了初步设想要求。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委员和专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档案局、杭州市规划局等部门也应邀派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一致认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对档案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档案馆是档案工作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和发挥档案功能的基础平台。省档案局提出省档案馆新馆建设,符合浙江文化大省建设和《浙江省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2005?2010)》的总体要求,对提升浙江文化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的省档案馆,建于1982年,经1999年扩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包括省档案局和省档案馆办公用房在内)仅8500平方米,场馆狭小,馆舍功能不全(偏于档案资料仓储),结构不尽合理,很难发挥新时期档案馆“四位一体”的功能要求,而且位于西湖风景区宝石山脚下,已无拓展余地。省档案馆馆舍的相对落后,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众对文化事业的要求也极不适应。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省档案馆新馆建设是必要的,并希望浙江能早日建设一座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具有文化性、开放性和浙江特色的省级档案馆。
关于加快省档案馆新馆建设的前期工作,与会代表认为首先要抓紧做好项目立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建程序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其次,要做好项目选址工作。专家们建议进一步拓宽视野,积极与省有关厅局、杭州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商衔接;第三,建议由省领导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及省档案局等参加,组成项目领导小组或筹建小组,以更有效协调、落实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对新馆建设规模,专家们建议根据新馆的功能定位和特点要求,按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并适度超前的原则来合理统筹确定;也有专家提出可参考省级甲级类文化建筑的指标来合理确定。专家们建议用地面积可结合选址和建筑设计方案及容积率来统筹安排。
信息来源:浙江档案信息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