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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范社保档案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04 16:3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在深入调查研究与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档案局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内容、性质及其作用,指出了做好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各级各类社会保险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的收、管、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方面明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的收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和系统,能较全面地反映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真实情况。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特点的检索工具,并逐步形成完整的档案检索体系,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以及社会各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利用服务。要加大社会保险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把社会保险档案工作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纳入日程、纳入计划、纳入有关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确保社会保险档案工作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朱淑芳)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馆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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