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要给公职人员建诚信档案
河北青年报讯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06年度下半年全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石家庄市的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意见》要求,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市、县两级全面推开政府关联事项信息公开和资信收集工作。市政府所有机关和事业单位,要逐单位确定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对政府关联事项全部公开信息,参与企业和个人全部建立诚信档案。市级及市级以下所属国有企业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改制中的产权转让以及投资建设工程信息要全部公开,受让方和参与企业全部建立诚信档案。
《意见》同时指出,启动建立公教医个人诚信档案试点。在职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市属院校教师、市属医院医生作为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先行试点,构建公务员、教师、医生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并作为在职公务员、教师、医生绩效考核、转任、选拔、进职、任用等考察内容之一。
此外,石市还将出台《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办法》,鼓励相关行业探索企业失信惩戒,守信受益机制,对受到市政府表扬的守信企业在政府网站设立“光荣榜”,对失信企业设立“曝光台”,建立“黑名单”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监察机关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列为市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全程参与,跟踪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予配合甚至不顾社会公共利益,循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严肃追究责任。
信息来源:河北青年报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