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行业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天津市档案局出台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新举措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09 09: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天津市档案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及时跟进,主动服务,于日前出台了《关于档案工作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的意见》,着力推进滨海新区档案事业加快发展。
  为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滨海新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信息服务功能,市档案局认真落实市领导的要求,自年初起,就着手进行《意见》的前期调研工作,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塘沽区、东丽区、津南区、大港区、汉沽区、开发区、天津港、滨海新区管委会等地进行专题调研,直接听取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与新区档案部门共同座谈研究档案工作服务新区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并在70多个单位广泛征求了意见。《意见》着力体现新区先试先行的特色,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档案服务新举措:一是坚持创新,充分发挥新区档案工作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强依法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新区档案管理水平; 三是努力整合开发新区档案信息资源,搞好档案信息服务;四是广泛开展档案征集接收,全面记录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历程;五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档案工作发展提供保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档案服务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对于提高我市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三步走”战略和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意义。
  为切实抓好《意见》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快推动各项工作,市档案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了研究部署,建立了工作分工责任制,将《意见》所及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作为局馆重点工作列入了局馆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信息来源:天津档案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