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行业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湖北省政府指定各级国家档案馆为信息查阅场所

来源: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08-01-03 09: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建成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准备。
  《通知》指出,各级国家档案馆是各级政府信息的集中保管单位,保存了大量早期形成的完整的政府信息,并对新增的政府文档信息进行了集中收集和综合整理,具有集中查阅的有利条件。各地应指定本级国家档案馆为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省档案馆要建立省级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资料索取点,方便群众查阅省级政府信息。
  湖北省档案局抓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将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是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各级国家档案馆正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