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档案馆 面向社会征集侨批档案资料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实施好《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近日,福建省档案馆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开展侨批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为保障侨批档案得到妥善保护管理和科学开发利用,去年10月13日,《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以省政府令第220号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征集内容包括:华侨华人通过民间渠道以及邮政、金融机构寄给国内眷属的来批及其回批;在侨批、侨批经营管理以及相关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侨批业社团形成的来往信函、组织章程、公告、会议记录;邮政等官方管理机构形成的来往电函、报告、统计表、登记表、政策规章;侨批业从业人员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与侨批业有关的老照片;当时其他记载侨批信息的文献、实物等;以侨批为主题创作的艺术作品;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与侨批相关的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其他与侨批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等。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2月24日 总第379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