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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部门在广东省信息化工作中的作用日趋突显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04 15: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最近,刚刚成为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之一的省档案局,第一次派代表参加了在广州召开的全省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会上,黄华华省长总结了“十五”期间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2006年的全省信息化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成为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了解省信息化工作的最新动态、及时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情况与意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省档案局多年的愿望。2005年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后,省档案局即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关于将省档案局列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请示”,《请示》阐述了省档案局的工作职能和当前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情况,以及成为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理由。最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同意将省档案局列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省信息产业厅起草了《广东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征求省档案局的意见。在方案中提出“关于‘加快以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进程’的工作,由省档案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司法厅等部门分别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工作,由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档案局、省保密局等部门负责”;“关于‘研究制定促进信息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的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办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省档案局、省新闻办等部门负责”。《广东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省档案局在全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的角色和任务,对于促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档案馆技术部 陈竞亚)

信息来源:广东档案信息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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