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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未开放档案可申请免费查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11 14: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东方早报讯 “公民和社会组织确需利用国家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国家档案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修改后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对未开放档案的利用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4月1日后,经国家档案馆允许,公民、社会组织可以持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在档案馆查阅、复制或摘录档案、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办法》还首次明确,国家档案馆须为公民、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档案利用服务,除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周瑜)

信息来源:东方网(上海)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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