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卖废品 “卖断”公积金
事件1、废品收购站里翻档案
2002年,李震(化名)就从铁西某大型企业下岗了。至今,6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住房公积金。
事情要从2007年4月份说起。一天,李震在坐车时看到了以前在某企业的同事老王。
偶遇同事 公积金有信儿了
“厂里开始返以前的住房公积金了,你拿到了吗?”老王的话让李震糊涂了。“我一直在等信,没有人告诉我啊!”
一番寻问后,李震得知企业从2006年10月份起,开始返还住房公积金。
他马上赶到了铁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结果是自己有180块钱的住房公积金。“不对呀!我从1994年就到该企业工作,直到2002年10月份从企业下岗,一共有8年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可能这么少呢?”李震心里画起了弧。
他开始给以前的同事打电话,得知与他同期上班同时下岗的,返还的住房公积金都在2000元左右。
找到财务 档案早卖废品了
原来的该企业财务处设在了道义。李震和家人一起赶到了那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补缴清册里查出一笔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企业为李震补缴的公积金740元。李震的公积金确实错了。可是为什么没有1994年至1999年的数据呢?
财务人员的一番话,让李震大吃一惊。“企业黄了,以前的账本都被卖了废品。现在这临时的账目还是账务人员周凤祥花了20块钱从收废品的地方买回来的呢,有的买不回来的,情况比你这更麻烦。你先回家等一等,等我们算出来你应该得多少公积金,到时候再往公司报表,再返你的钱吧。”
理清旧账 想拿钱得继续等
2007年的5月份,李震再次来到了该企业财务处等消息。原企业人事部的范景帮其查工资表,李震的公积金为每个月扣10块钱。账务人员经过审核后,算出应为1920元,而实发为182.44元。原以为算出来了数字,自己的公积金就有了盼头的李震,这一次得到的答复还是等。
2007年的8月份,当李震再一次寻问自己的公积金时,工作人员表示,“你得等,等到最后才能处理。厂子黄了以后,像你这样的情况,还不得百十来号人。所以,最后怎么给,以及给不给还不一定呢。”而此前为她算出账目的财务人员范景和买回账本的周凤祥已经离开了单位。这让李震的心再一次沉到了谷底。
等来等去 等丢厂子办事处
2007年4月至今,李震以及他的父母和妻子为了他的公积金的事,一共跑了7次,得到的答案都是等。公司黄了以后,只是临时设了一个办事处。善后处理的办事人员隔一段时间就回家一批。每去一次,李震都得将自己的情况重新介绍一遍,得到的答复依然是等。
他又先后去了改制后的企业,得到的答复是:只能回到原单位找。他去铁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你的卡里有多少钱,我们就返给你们多少钱。其他的情况,你还得回原单位处理。
2007年5月30日,记者陪同李震来到该企业,设在道义的临时办公机构询问情况。可此时,这个临时的办公机构已经人去楼空了。听说是搬到了铁西区的某个居民楼里,但没有确切地址。
2007年6月26日,记者与该厂的主要负责人电话连线,该企业负责人十分诚恳地告诉记者,此事已引起高度重视,并将尽快核实,予以解决。
事件2、百人总动员找到档案
与李震相比,王杰要幸运很多,她遇上了一位负责任的老领导。
王杰一直在沈阳市橡胶机械厂铸铜组工作,2002年企业宣布破产。今年5月份,王杰到了退休的年龄。
可是,当她办退休的时候遇到了麻烦。原来,以往厂里都用俗称来命名她们所在的班组,如辊子组、铜炉组。而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名录上,企业工种的学名应为铸铜组、铸辊组。一字之差,对王杰的影响却可谓巨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只有在王杰可以证明两者为一体时,才能够为她办退休。能证明这一点的,只有企业以往的档案。
企业6年前就已经破产了,原来档案要到哪里去找?王杰和遇到同类问题的近百个同事,可以多方打听以往企业的财务人员和老领导,希望能找到线索。
当他们找到以往的厂长时,总算看到了希望。老领导自己保存了从1970年以来至2002年来企业全部的档案资料。
5月28日下午3点,当19摞厚厚的档案抬到沈阳市社会劳动和保障局的办事大厅时,王杰和百余工友的退休有了希望。
“如果没有老领导保存这些档案和资料,那么今后连基本的养老金都领不到。”办完了退休的手续,王杰如此感叹。
拿什么保护你,我的档案?
企业转制了,职工的档案被卖到了废品收购站。这让李震在下岗后讨要自己应得的住房公积金时经历了一波三折。无独有偶,王杰也差点因为没有档案,而办不了退休。
转制、破产是企业需要经历的阵痛,那么在此过程中档案的丢失,补偿款的不到位,让职工更加受伤。相关部门是否可以为他们做得更多?
【规定链接】丢档案最高可罚10万元
据沈阳市档案局工作人员介绍,档案当事人必须重视自己的档案,决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将影响出国、工作调动及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及低保待遇等等。
1987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之后由劳动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由国家档案局、体改委、经贸委、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中有规定,对丢失职工档案的单位、直接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可给予行政处分,并根据情节处以1万-10万元的罚款。如果个人与单位有存放档案的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将单位告到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因档案丢失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丢档判例】弄丢员工档案企业赔6万元
北京市的一名职工李先生,因原单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丢失,一直无业在家。因为没档案就无法办理求职证,各种招工的机会他都无缘参加。考虑到自己将来的生计问题,李先生不得不将原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档案丢失所造成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今后20年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等10万余元。2004年,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先生原单位赔偿其各项损失6万元。
【专家声音】
A 人事档案应允自留副本
“档案管理社会化是解决档案问题的必由之路。”中央国家机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尚元表示,应尽快改革档案内容完全由用人单位单方操纵的旧制度,破除档案神秘,使档案成为一种信息,这种信息能够为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所掌握。涉及到每个劳动者,除用人单位掌握该信息外,劳动者同样应掌握这种信息。人事档案应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备副本,而不是绝档。
B 尽快抢救破产企业档案
去年,民建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向该市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抢救破产企业档案的建议》,呼吁尽快抢救破产企业档案资料,以有效遏制破产企业档案的损毁和流失,维护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和安全。
民建马鞍山市委在一次调研中发现,全市有一大批企业在1994年至2001年期间相继宣告破产,这些曾经有过辉煌历史的企业,破产后的档案管理情况令人担忧。据调查,24家国有破产企业现存档案总数达3万多卷,但大多数案卷未经系统整理,再加上安全保管条件较差和管理机制缺乏,档案散失、损毁现象十分严重。
2002年,李震(化名)就从铁西某大型企业下岗了。至今,6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住房公积金。
事情要从2007年4月份说起。一天,李震在坐车时看到了以前在某企业的同事老王。
偶遇同事 公积金有信儿了
“厂里开始返以前的住房公积金了,你拿到了吗?”老王的话让李震糊涂了。“我一直在等信,没有人告诉我啊!”
一番寻问后,李震得知企业从2006年10月份起,开始返还住房公积金。
他马上赶到了铁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结果是自己有180块钱的住房公积金。“不对呀!我从1994年就到该企业工作,直到2002年10月份从企业下岗,一共有8年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可能这么少呢?”李震心里画起了弧。
他开始给以前的同事打电话,得知与他同期上班同时下岗的,返还的住房公积金都在2000元左右。
找到财务 档案早卖废品了
原来的该企业财务处设在了道义。李震和家人一起赶到了那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补缴清册里查出一笔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企业为李震补缴的公积金740元。李震的公积金确实错了。可是为什么没有1994年至1999年的数据呢?
财务人员的一番话,让李震大吃一惊。“企业黄了,以前的账本都被卖了废品。现在这临时的账目还是账务人员周凤祥花了20块钱从收废品的地方买回来的呢,有的买不回来的,情况比你这更麻烦。你先回家等一等,等我们算出来你应该得多少公积金,到时候再往公司报表,再返你的钱吧。”
理清旧账 想拿钱得继续等
2007年的5月份,李震再次来到了该企业财务处等消息。原企业人事部的范景帮其查工资表,李震的公积金为每个月扣10块钱。账务人员经过审核后,算出应为1920元,而实发为182.44元。原以为算出来了数字,自己的公积金就有了盼头的李震,这一次得到的答复还是等。
2007年的8月份,当李震再一次寻问自己的公积金时,工作人员表示,“你得等,等到最后才能处理。厂子黄了以后,像你这样的情况,还不得百十来号人。所以,最后怎么给,以及给不给还不一定呢。”而此前为她算出账目的财务人员范景和买回账本的周凤祥已经离开了单位。这让李震的心再一次沉到了谷底。
等来等去 等丢厂子办事处
2007年4月至今,李震以及他的父母和妻子为了他的公积金的事,一共跑了7次,得到的答案都是等。公司黄了以后,只是临时设了一个办事处。善后处理的办事人员隔一段时间就回家一批。每去一次,李震都得将自己的情况重新介绍一遍,得到的答复依然是等。
他又先后去了改制后的企业,得到的答复是:只能回到原单位找。他去铁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你的卡里有多少钱,我们就返给你们多少钱。其他的情况,你还得回原单位处理。
2007年5月30日,记者陪同李震来到该企业,设在道义的临时办公机构询问情况。可此时,这个临时的办公机构已经人去楼空了。听说是搬到了铁西区的某个居民楼里,但没有确切地址。
2007年6月26日,记者与该厂的主要负责人电话连线,该企业负责人十分诚恳地告诉记者,此事已引起高度重视,并将尽快核实,予以解决。
事件2、百人总动员找到档案
与李震相比,王杰要幸运很多,她遇上了一位负责任的老领导。
王杰一直在沈阳市橡胶机械厂铸铜组工作,2002年企业宣布破产。今年5月份,王杰到了退休的年龄。
可是,当她办退休的时候遇到了麻烦。原来,以往厂里都用俗称来命名她们所在的班组,如辊子组、铜炉组。而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名录上,企业工种的学名应为铸铜组、铸辊组。一字之差,对王杰的影响却可谓巨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只有在王杰可以证明两者为一体时,才能够为她办退休。能证明这一点的,只有企业以往的档案。
企业6年前就已经破产了,原来档案要到哪里去找?王杰和遇到同类问题的近百个同事,可以多方打听以往企业的财务人员和老领导,希望能找到线索。
当他们找到以往的厂长时,总算看到了希望。老领导自己保存了从1970年以来至2002年来企业全部的档案资料。
5月28日下午3点,当19摞厚厚的档案抬到沈阳市社会劳动和保障局的办事大厅时,王杰和百余工友的退休有了希望。
“如果没有老领导保存这些档案和资料,那么今后连基本的养老金都领不到。”办完了退休的手续,王杰如此感叹。
拿什么保护你,我的档案?
企业转制了,职工的档案被卖到了废品收购站。这让李震在下岗后讨要自己应得的住房公积金时经历了一波三折。无独有偶,王杰也差点因为没有档案,而办不了退休。
转制、破产是企业需要经历的阵痛,那么在此过程中档案的丢失,补偿款的不到位,让职工更加受伤。相关部门是否可以为他们做得更多?
【规定链接】丢档案最高可罚10万元
据沈阳市档案局工作人员介绍,档案当事人必须重视自己的档案,决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将影响出国、工作调动及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及低保待遇等等。
1987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之后由劳动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由国家档案局、体改委、经贸委、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中有规定,对丢失职工档案的单位、直接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可给予行政处分,并根据情节处以1万-10万元的罚款。如果个人与单位有存放档案的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将单位告到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因档案丢失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丢档判例】弄丢员工档案企业赔6万元
北京市的一名职工李先生,因原单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丢失,一直无业在家。因为没档案就无法办理求职证,各种招工的机会他都无缘参加。考虑到自己将来的生计问题,李先生不得不将原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档案丢失所造成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今后20年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等10万余元。2004年,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先生原单位赔偿其各项损失6万元。
【专家声音】
A 人事档案应允自留副本
“档案管理社会化是解决档案问题的必由之路。”中央国家机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尚元表示,应尽快改革档案内容完全由用人单位单方操纵的旧制度,破除档案神秘,使档案成为一种信息,这种信息能够为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所掌握。涉及到每个劳动者,除用人单位掌握该信息外,劳动者同样应掌握这种信息。人事档案应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备副本,而不是绝档。
B 尽快抢救破产企业档案
去年,民建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向该市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抢救破产企业档案的建议》,呼吁尽快抢救破产企业档案资料,以有效遏制破产企业档案的损毁和流失,维护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和安全。
民建马鞍山市委在一次调研中发现,全市有一大批企业在1994年至2001年期间相继宣告破产,这些曾经有过辉煌历史的企业,破产后的档案管理情况令人担忧。据调查,24家国有破产企业现存档案总数达3万多卷,但大多数案卷未经系统整理,再加上安全保管条件较差和管理机制缺乏,档案散失、损毁现象十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