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宁夏区委建议加强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服务指导
民营企业档案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但目前我国尚未将民营企业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对此,民进宁夏区委建议,加强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服务指导。
民营企业档案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真实记录。民进宁夏区委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疏于档案管理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档案材料收集不齐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保管不安全、利用不方便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多数民营企业档案意识淡薄,有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存在误解,认为民营企业档案属于企业主的私人财产,由此放松了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同时,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没有现成模式,无约束机制,形成的材料处于分散、无序状态,不能完整地记述和反映企业发展的历史面貌。此外,民营企业档案材料不安全,民营企业主与员工之间虽订有劳动合同关系,但员工流动性大,一旦出现人员“跳槽”,轻则使企业的管理发生断层,重则导致企业的独有知识产权流失。
民营企业档案管理薄弱,不利于企业的做大做强与创新发展。为此,民进宁夏区委建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范围,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档案意识,并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发展水平的民营企业,采取不同的指导方式,将工作重点放在帮助和扶持重点企业上,用他们的典型经验引导中小企业提高档案意识,重视档案工作。同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有效服务,引导民营企业档案人员紧紧围绕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围绕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档案工作,拓宽服务渠道,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特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满足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