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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直三部门开展试点 机关电子文件进档案馆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时间:2010-05-11 08:52:00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昨日从省直机关档案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水利厅今年进行试点,对日常工作电子文件进行归档管理并移交省档案馆。
  2009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负责接收和保管本馆接收范围内各单位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并依法提供利用。我省今年开展省直机关电子文件管理试点的重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机关日常工作中生成的电子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各类电子文件不丢失、不流失,有人管、可以查。二是试点单位向省档案馆移交电子文件,除音频、视频等多媒体电子文件以外,原则上应当是纸质文件的扫描件(即图像型文件)。移交进馆电子文件的范围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以确保电子文件的原件形式、法定效力和凭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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