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赴青海开展执法检查
7月20日至24日,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在检查组组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杨继波的带领下赴青海进行执法检查。青海省委常委、秘书长王予波向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莅临指导表示欢迎,省委副秘书长侯鹏宁对青海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省档案局馆长王志忠主持汇报。
杨继波代表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向青海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意见,充分肯定了青海档案工作取得的5个方面的成绩。杨继波指出,一是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省领导关心档案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亲自研究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下发后不久,省委、省政府快速反应、积极行动,及时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有8个市州、46个县区将档案事业发展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档案法制建设扎实推进,执法力度增强。青海省在严格落实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2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为核心的地方档案法规体系。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档案法制宣传活动丰富多彩。三是档案工作讲程序,有方法。在“三个体系”建设方面,各级档案馆不断丰富和改善馆藏,提前接收了一大批民生档案,征集了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为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全省有5个县通过国家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6个县(区)通过省级示范县验收,对全省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五是档案人员尽职尽责,甘于奉献。青海地处高原,许多档案人员在自然条件艰苦的地方一干就是几十年,他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档案人的典范,值得赞扬和肯定。
检查期间,检查组对省档案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统计局、省电力公司、西宁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海北州档案馆、刚察县档案馆、湟中县档案馆、湟源县档案馆以及小高陵村、和平村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目前制约青海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为档案馆库建设仍然存在薄弱之处;档案事业发展经费仍然有较大缺口;档案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检查组希望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能够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对档案馆库房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侯鹏宁表示,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站位高,视野广,对青海档案工作的情况摸得准,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下一步,将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档案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项进行梳理分析,逐一督导解决,争取早日落实到位。
据悉,国家档案局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是为了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开展的。青海省是2015年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12个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