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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印发《通知》 抓好档案馆管理办法的落实和跟进

作者:叶建强 来源: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16-01-05 09:1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叶建强) 今年4月10日,福建省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省档案局专门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习宣传贯彻《管理办法》作为当前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进行安排,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和跟进。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联合当地政府、法制等部门,组织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认真学习《管理办法》。要把学习宣传《管理办法》列入2015年档案普法的重要内容和档案教育培训的课程;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管理办法》的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的档案法治观念。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针对本地区档案馆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困难,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对加强与改善档案馆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努力解决当前档案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档案馆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指导力度,通过加强调研、沟通等形式,了解掌握贯彻实施《管理办法》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对需要由各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知》强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开展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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