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20条,包括立法依据、适用范围、重大活动的内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及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法律责任等内容。
“重大活动是我区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宗教等领域内举办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具有影响力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临时性强等特点。这些活动在举办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能够反映活动内容的有价值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就是重大活动档案的重要来源。”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贾莉介绍,重大活动档案之所以具有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它能为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科学决策、为举办重大活动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为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经验参考。
该办法共20条,包括立法依据、适用范围、重大活动的内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及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法律责任等内容。
“重大活动是我区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宗教等领域内举办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具有影响力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临时性强等特点。这些活动在举办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能够反映活动内容的有价值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就是重大活动档案的重要来源。”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贾莉介绍,重大活动档案之所以具有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它能为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科学决策、为举办重大活动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为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