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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把“档案进家庭”纳入和谐基层创建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11 14:0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在《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档案进家庭”被列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活动内容之一。为落实中共沈阳市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档案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发挥家庭档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档案局《深入开展“档案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了“档案进家庭”活动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档案进家庭”活动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有20万户家庭建立家庭档案,各社区要有10%的家庭建立起家庭档案,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有50%以上职工建立起家庭档案。沈阳市成为全国家庭档案的理论研究基地和管理示范基地,家庭档案在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沈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方案》提出,“十一五”期间,“档案进家庭”活动主要任务是:加强家庭档案管理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家庭档案管理理论,促进家庭档案管理的普及与宣传,开发家庭档案系列用品,大力开发家庭档案资源,不断扩大沈阳市家庭建档工作在国内、国际的广泛影响。《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沈阳市“档案进家庭”活动是个创造,对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作用。(综合法规处)

信息来源:辽宁档案信息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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