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农”档案工作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浙江省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召开
10月25日至27日,浙江省档案局和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在宁波联合召开浙江省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来自各市档案局局长、各市农办有关领导和各县(市、区)档案局局长共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十五”以来全省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情况,表彰首批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三农”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司司长李晓明、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余振波参加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农业厅、民政厅领导应邀与会指导。宁波市委秘书长王剑波到会致辞。浙江省档案局局长关继南作了《深化“三农”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讲话,浙江省档案局副局长丁越飞主持会议。
李晓明指出,近年来,浙江省档案局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家档案局的工作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三农”建设工程,与有关涉农单位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规范乡镇机关档案管理,全面完成行政村建档工作,大力推进二轮土地承包档案工作,建设乡镇现行文件公共阅览室,扎实推进村级档案室建设以及山林延包档案管理工作,工作抓得准、干得实、成效大。今后要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势头,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档案部门应有所作为,一方面要抓服务,在服务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和谐社会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另一方面是搞建设,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还要关注和推动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二是形成合力,协同作战。希望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密切和各涉农部门的密切合作,推动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档案部门要在这些方面多做研究,力争有所作为。
关继南指出,“十五”以来,浙江省“三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村基层档案建设逐步走向规范,档案工作日渐融入各项“三农”事业,“三农”档案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展,档案服务对“三农”发展的贡献力日益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档案部门要以提高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贡献率为目标,以行政村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深化和推进“三农”档案工作,通过努力,使我省“三农”档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紧跟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力推进“三农”建设各个领域的档案工作。二是紧密配合小康村文明村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村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拓展基层档案部门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四是积极探索档案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创新,推动“三农”档案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他还指出,深化“三农”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档案工作的一项创新实践,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具体讲就是要贯彻引导服务的理念,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创建合力推动机制。
余振波指出,目前,全省新农村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如,大力实施强龙兴农工程,推进事业的新发展;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工程,着力建设农村新社区;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农民再教育,着力培育新农民;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树立新风尚;深化城乡配套改革,着力构建新体制;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等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实践为档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新农村建设的艰巨任务又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多年来,浙江省档案部门积极为“三农”服务,作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三农工作的开展。这次会议将进一步调动档案部门的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各地农办要积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形成合力,有力地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
会议期间,宁波市档案局等10家单位介绍了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代表们参观了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湾底村的新农村建设和档案工作。会议还表彰了首批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免费提供给行政村“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使用,并发放了《全省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座谈会交流材料汇编》、《浙江省“三农”档案利用实例选编》、《行政村档案工作手册》等材料。(浙江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 周峰林)
信息来源:浙江档案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