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召开《档案法》修改座谈会 听取档案工作者对修订草案初稿的意见
本报讯 6月3日,国家档案局在安徽合肥组织召开《档案法》修改座谈会。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杨继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政府秘书长方宁到会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和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的专家莅会指导。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司长郭嗣平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档案部门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的意见。《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是2008年起草的。今年3月,国家档案局曾组织听取立法机构和法学专家对该草案的意见。
杨继波从《档案法》第二次修订的起因及目的、《档案法》的修改计划及工作进程、《档案法》修改的主要方面、《档案法》修改的重点及难点问题和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及部门的协调4个方面向会议代表通报了《档案法》修订的有关背景情况。
会议代表在对《档案法》的修改工作和《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该草案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对《档案法》的修改是非常必要的。《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充分吸收了各地档案法制建设的新成果,对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增加了一些前瞻性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会代表从各单位档案工作职责、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和管理权限、档案移交期限、档案安全管理、档案中介机构管理、非国有档案的保护和监管、档案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条款及条文文字表述等方面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后,国家档案局将召集《档案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组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论证,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等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和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陕西等省市档案局的同志以及《档案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档案部门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的意见。《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是2008年起草的。今年3月,国家档案局曾组织听取立法机构和法学专家对该草案的意见。
杨继波从《档案法》第二次修订的起因及目的、《档案法》的修改计划及工作进程、《档案法》修改的主要方面、《档案法》修改的重点及难点问题和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及部门的协调4个方面向会议代表通报了《档案法》修订的有关背景情况。
会议代表在对《档案法》的修改工作和《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该草案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对《档案法》的修改是非常必要的。《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充分吸收了各地档案法制建设的新成果,对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增加了一些前瞻性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会代表从各单位档案工作职责、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和管理权限、档案移交期限、档案安全管理、档案中介机构管理、非国有档案的保护和监管、档案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条款及条文文字表述等方面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后,国家档案局将召集《档案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组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论证,对《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等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和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陕西等省市档案局的同志以及《档案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