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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馆资源建设凸显民族文化特色

作者:陈建东 来源: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13-12-17 09:24:3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前不久,国家档案局审定批准了《云南省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以全面反映云南历史进程、便于社会利用为要求,以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档案资源体系为目的,突出档案收集的全覆盖,将探索改革和调整国家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推动民生档案资源的集中管理和优化配置作为主要努力方向,在档案资源建设中突出档案的民族特色和区域特征。
        《细则》内容突出了云南档案资源的民族特色和区域特征,将反映云南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档案;反映云南烟草、生物、水电、矿产、旅游等特色产业,高原特色农业,以及云南老字号、名特优产品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反映云南文化精品工程、文化产业创新等文化建设方面的档案资料列入省档案馆收集范围。《细则》确定,将散存在国(境)内外反映云南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文献、照片等档案资料,特别是反映滇越铁路、护国运动、西南联大、滇缅公路、驼峰航线、中国远征军、滇西大抗战、援越抗法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档案及其研究成果;反映帽天山动物化石群、东巴文字、云南崖画、茶马古道、哈尼梯田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档案资料及其研究成果;记述和反映云南的民族语言文字、文学诗歌、音乐绘画、节日庆典、民俗活动、民居服饰、手稿经卷、典籍文献、谱牒碑碣、口传文化,以及传统文化传承人及其技艺,传统工艺制作技术和工艺美术珍品等有关云南民间传统文化的档案资料及其研究成果;得到社会和历史认可的云南籍或在云南工作活动过的非云南籍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材料作为省档案馆档案征集的重点。
        《细则》的实施,将拓宽省档案馆的收集渠道,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新型档案和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纳入云南省档案馆接收范围,有利于推动民生档案资源的集中、有序管理和优化配置,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云南特色、符合时代精神、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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