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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成鸡肋 新疆弃档人增多

来源:新疆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0-12-03 10: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保管的3.6万多份档案中,有三分之一无人问津。  
    12月1日,在乌鲁木齐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韩申报职称时,被告之要提交个人档案。此时,小韩才意识到,自己的档案已经“失踪”多年了。
    小韩说,2001年他从新疆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一家私企工作,随后跳槽到现在的单位,由于单位不要求调档,小韩一直没将档案当回事,直到今年要报考中级职称,才想起自己的档案已“失踪”9年了。如今,像小韩这样大学毕业后对自己的档案不管不问,直到需要时才想起回头寻找档案的高校毕业生越来越多。
    在自治区人才市场,记者采访了多位求职者,大部分求职者只知道档案对以后找工作及退休后领养老金有用,但具体有什么用、怎么用就不得而知了。
    2008年从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的张晓江告诉记者,毕业后他先后换了几家私营单位,现在在一家医药公司做销售,档案的事情他一直没有管过,因为他觉得档案对他来说已经没有用了。应聘工作,有一份个人简历就够了,用人单位也不会根据档案考察。
    而已经毕业三年的郑慧文则告诉记者,自己的档案一直在家里的抽屉放着,但她不知道,像这样的口袋档案最后会成为死档。
    同时,大部分的招聘企业都不在乎求职者的个人档案。新疆新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孙亮告诉记者说,公司招人,一般只看学历和个人技能,至于档案,只能代表过去,他们并不在乎,也不会去调档。
  
    档案成鸡肋
    自治区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人事档案的作用在淡化。多元化就业催生了“弃档族”。在过去,档案是组织部门考察了解干部的工具。现在,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工作岗位与人事档案之间的依附关系逐渐减弱。档案已不是众多企业考察个人能力和选拔使用人才的依据,特别是非公企业在用人时,更多地注重个人的实际能力,而不是过多依据档案记录。档案作用的弱化,一方面促进了人才流动,同时也导致了个人在流动或工作转换中,由于档案转递手续繁杂而放弃了档案。
    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部长金玲告诉记者,目前该中心保存有3.6万多份人事档案,其中三分之一无人问津,没人前来续费。按照规定,代管档案是收费的有偿服务。“死档”数量增加的原因,除了人们认为无所谓和麻烦外,弃档者有一个重要的心理是,在人才市场存放要产生费用,再说平时也用不着档案,没有必要年年去办理交费等手续,用的时候再说,反正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原单位也没人敢毁掉。“档案不能随便销毁、故意丢弃。在人才机构,就算档案当事人不来办理相关手续,其档案还得妥善保管。”自治区人才中心工作人员说,“目前,人才机构能采取的制约措施,就是先保管。如果今后人找来了,先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正是因为这一点,有一部分“弃档族”出于费用问题的考虑,也就自然懒得去管它了。
    目前,有4类人最容易成为弃档族。第一类是大学毕业生。在各地人事部门档案托管中心,历届大学毕业生们遗弃的档案均占有很大的比例。按相关规定,大学生毕业后经个人申请,档案可以在学校寄放两年,于是一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选择到非户口所在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便将档案丢在学校,后因逾期又被学校退回原籍。也有一些大学生毕业后,把档案放在人才中心。其中,有很多人在日后的职位流转中因种种原因无暇顾及档案,加入了“弃档族”行列。第二类是自费出国留学及办理移民手续的人员。他们在国外停留多年,由于身份的变化及国外不同的人事政策,档案对他们来说可能已经无用。第三类是在非公有制单位打工的人员。由于有些单位在用人时不需要提供档案,同时也没有保管档案的权限,而求职人员自己一时也用不着,于是这些人员对档案不闻不问。第四类是跳槽者和异地求职人员。因工作流动、违约跳槽等“弃档”的人,也占了相当比例。由于和原单位的一些人事问题尚未解决,或因档案异地调动手续繁琐,他们最终选择了放弃个人档案。
  
    档案有何用?
    在大家的印象中,档案就是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的一袋材料。在这个牛皮纸袋中,究竟都装有些什么?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用?
    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部长金玲告诉记者,个人档案袋中所装材料,涉及初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相关档案、填报志愿表、大学学习情况表、实习鉴定表等。此外,还有转正手续、考核表、职称评定表、奖惩记录、出国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涉及党团关系、政审、调函等一系列材料,也都存放在档案中。一个人在退休后,其档案也不会被销毁,而是继续保存于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直到此人死亡。
    档案具有三大职能:一是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二是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三是为本人提供相关的人事服务的依据。人事档案的一般作用是澄清个人问题的凭证,是人事工作不可缺少的依据。在中国,个人人事档案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记录着一个人的经历、政治面貌、业务能力、考核鉴定、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证明一个人从学校到各个工作岗位不同时期的轨迹,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是某些单位招聘、提拔人才最基本和最可靠的依据。
    就目前来讲,档案除了是对一个人的人生记录和鉴证以外,它还肩负着其他一些重要任务,如个人需要的身份鉴定、司法公证、职称申报、报考研究生、开具个人证明、办理退休手续等,都要用到人事档案。
    如果人事档案遗失或材料不齐,会给个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新单位入职审查,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政审,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相关事宜及婚姻状况证明等都会用到人事档案。员工工龄的审核认定和退休工龄的审核也要用到人事档案。申请经济适用房、因公出国政审也需要档案,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档案又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成为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险”的载体,档案的作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更重要了。即使在将来,在人力资源实现市场化配置后,人事档案仍然具有重要作用。
弃档有麻烦
    采访中,相关专家告诉记者,档案的生命力,在于权威性、真实性和实效性。没有权威性、真实性的档案,即为无效档案;没有实效性的档案,即为“弃档”或“死档”。
    由于档案的权威性是由国家法律制度的强制力来保证的。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流动人员或聘用到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工作以及暂时待业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要委托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管。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转递,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本人自带。善待自己的档案,首先要维护它的权威性,毕业后要及时把档案放到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档案如放在自己手里,则同遗弃档案没什么两样。如果私自拆封,档案就会成为无效档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外,任何部门、单位和社会职业中介组织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中所做的各种记载,一律无效。如果个人自己揣着档案,其真实性得不到保障,则如同弃档。
    再次,档案具有实效性的特点。档案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它证明一个人不同时期的发展轨迹,具有动态性的特点。所以在现实工作中,要如实地记载,不断补充人事档案材料,如反映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等。如果遗弃档案,就会导致人事档案遗失或材料不齐,会给个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善待”自己的档案,就要与人才中心随时保持联系,接受人才中心的指导和服务,及时补充档案材料,做到应归档的材料及时归档,以保证档案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在转入档案时,首先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否则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二是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此时,毕业生的档案会从学校转入就业指导中心,三年之后可转入人才中心。
    三是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没有申请待业,人事档案将回转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这一类毕业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
    四是档案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
    如果档案不慎丢失了,若是固定工,可通过劳动部门查找介绍信等存档记载,或到单位查找最初工资表等记录,然后到人事劳动部门确认工龄。国有企业包括破产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会移交到档案馆管理,因此也可到地方档案馆查找所需记录。如是单位遗失,由此带来的损失,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仲裁委可受理档案纠纷。
    对于那些不知档案在何方的人,专家建议,毕业生要与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联系;外地毕业生也可向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咨询;已经多次变换工作的人要向第一家用人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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