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强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梁 莹) 为加强对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的管理,近日,云南省档案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出台《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利用、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办法》的出台将对规范云南省高等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服务民生等起到积极作用。
《办法》对学籍档案进行了明确界定,是指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在受教育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成绩和毕(结)业等情况的重要凭证。《办法》规定了学籍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整理的质量要求,要求高等学校要将学籍档案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学校档案室(馆)集中统一保存;学籍管理部门应设立专兼职档案干部负责学籍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各学院(系)协助学籍管理部门做好学籍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学籍档案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电子学籍信息平台,提高学籍档案管理水平,使学籍档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查阅学籍档案应持有效证件及合法证明办理相应手续;摘抄、复制学籍档案内容及出具学历证明、学生成绩单等,应加盖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对涂改、伪造、损毁学籍档案材料等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办法》对学籍档案进行了明确界定,是指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在受教育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成绩和毕(结)业等情况的重要凭证。《办法》规定了学籍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整理的质量要求,要求高等学校要将学籍档案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学校档案室(馆)集中统一保存;学籍管理部门应设立专兼职档案干部负责学籍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各学院(系)协助学籍管理部门做好学籍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学籍档案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电子学籍信息平台,提高学籍档案管理水平,使学籍档案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查阅学籍档案应持有效证件及合法证明办理相应手续;摘抄、复制学籍档案内容及出具学历证明、学生成绩单等,应加盖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对涂改、伪造、损毁学籍档案材料等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