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曾勤生 强 芳) 日前,江西省档案局馆下发《关于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并下达2013年接收计划的通知》,同时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全省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地税局等40家省直单位列入了2013年度电子档案移交计划。
据介绍,列入今年移交计划的省直单位应在12月底前向省档案馆移交5年前形成的,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定期30年的各门类电子档案。移交的电子档案门类包括文书、声像、科技、专业等几大类。另外,各类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还包括年鉴、大事记、汇编、各种专门业务资料的电子版原文,以及数字声像资料。未列入2013年度接收计划的单位应尽早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各类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配备等工作,做好移交准备。
省档案馆将把接收进馆的电子档案归入电子档案中心,进行格式转换、封装、备份等一系列长期保存管理,并将各移交单位在密级著录项中标注为“公开”的电子档案对外提供利用。
据介绍,列入今年移交计划的省直单位应在12月底前向省档案馆移交5年前形成的,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定期30年的各门类电子档案。移交的电子档案门类包括文书、声像、科技、专业等几大类。另外,各类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还包括年鉴、大事记、汇编、各种专门业务资料的电子版原文,以及数字声像资料。未列入2013年度接收计划的单位应尽早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各类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配备等工作,做好移交准备。
省档案馆将把接收进馆的电子档案归入电子档案中心,进行格式转换、封装、备份等一系列长期保存管理,并将各移交单位在密级著录项中标注为“公开”的电子档案对外提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