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出实招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薛培英)日前,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省档案局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程序》和《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标准》,加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主导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未经档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纳入项目档案验收内容。项目档案的验收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省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高级政府抽奖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档案局备案。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程序》包括申请、组织验收和审核发证三个步骤。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组召开验收会议,对照《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进行评议、打分,确定等级,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对验收组关于项目档案验收的意见及相关材料审核同意后,向获得“合格”及其以上等级的项目颁发合格证。
《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标准》共分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15分)、项目档案的完整性(35分)、项目归档文件材料的准确性(15分)、项目归档文件材料的系统性(25分)、项目档案的安全(10分)5个部分,制定了详细的评分细则。《标准》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在与各参建单位签订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有档案工作的内容,每缺少1份扣0.5分;没有按合同执行扣1分;缺少一张竣工图扣0.5分,扣分不封项;没有监理单位对项目文件质量审核报告的扣2分;“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得分少于28分的,则该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
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