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行业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详细内容

档案被遗失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补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10 16:0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法制日报杭州11月23日电 记者邓克珠 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审判实务座谈会上指出,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应当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适当放宽审理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条件,对确有困难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司法救济。
  据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以及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动人事关系中出现的矛盾较为突出。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问题突出表现在对劳动争议的界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等方面。
  苏泽林特别提到,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