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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局被评为“辽宁省十一五规划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10 16: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2006年11月17日召开的全省“十一五”规划落实工作会议上,辽宁省档案局荣获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总结“十五”期间辽宁省档案事业基本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思路。《规划》提出, “十一五”期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全省档案法制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水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务信息利用中心、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的功能,实现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库房充足、馆藏丰富、服务公众的目标。“十一五”末期,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80%以上达到省一级档案馆标准,各级各类档案室90%以上达到省级标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起以全省档案信息资源网为主体的档案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
    《规划》为“十一五”期间全省档案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了编制《规划》,省档案局精心组织、深入研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4年省档案局就开始进行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调研与起草工作,2005年11月,形成了《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邀请了部分市档案局领导、辽宁大学教授进行论证和研讨,对市、县档案馆馆房建设面积标准以及功能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事业经费的保证、档案法制建设、档案开放、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档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2006年6月12日召开了由省信息中心主任贺伟主持的《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专家论证会,来自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信息中心、部分市档案局(馆)和辽宁大学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论证会。与会专家对《规划》(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规划》发展思路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切合实际、规划科学,《规划》对“十五”期间我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总结符合实际,档案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对档案馆功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档案人才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中肯意见。2006年8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执行。至此,《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信息来源:辽宁档案信息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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