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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档案规章将填补空白 管理办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07-06 09:19:10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已经列入四川省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经过立项、起草等过程,目前正式进入立法审查程序。该《办法》的出台,将填补四川省档案规章的空白,对进一步完善四川档案地方法规体系,有效规范全省国家档案馆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国家档案馆作用,大力服务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已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草案代拟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近期按规定就该规章草案代拟稿开展调研工作。按照规章制定程序,完成审查后,将按程序报请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再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对规章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请四川省人民政府审定并以四川省政府令公布施行。
  该《办法》草案代拟稿共有30条。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政府职责规定,应当依法解决人、财、物等制约国家档案馆事业发展的保障条件,履行建设档案馆的职责等;二是新形势下国家档案馆应承担的主要任务;三是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包括档案、现行文件、电子文件等的移交进馆、档案馆建设等;四是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即对档案的捐赠、寄存和利用方面的权利义务规定;五是法律责任。(通讯员 王月婷 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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