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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守学生”建好“留守档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09 09:3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要求农村中小学从新学期开始为“留守学生”建好“留守档案”,高度重视其心理健康教育,并积极开展亲情补偿教育活动。据悉,从今秋开始我省将全面启动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管理。
  除建立专门的“留守档案”外,省教育厅还要求农村中小学定期对“留守学生”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省教育厅特别强调,住宿制学校的“留守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并尽量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从新学期开始,我省将全面建立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我市已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并初步建立起义务教育电子学籍档案,这将有利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即时监控学生完成学业情况。新学期开始后,学校发现学生流失、辍学,必须在一周内报告乡镇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省教育厅强调,学校须制定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除开展防火防盗、避险求救等培训外,每学期至少须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自救逃生演练。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非盈利性的公益活动场所,为广大青少年参与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提供良好服务。(记者 周波)

信息来源:成都日报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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