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工作服务文化大省建设方案》全面启动
199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自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十五”期间,浙江省文化建设成效显著。2005年初,省委提出了“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增强浙江文化软实力”的重大举措。2005年7月29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增强先进文化凝聚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公共服能力。同时,作为文化建设载体和实现途径的“八项工程”全面启动。其中在“文明素质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护工程”和“文化传播工程”中明确把档案工作纳入其中,并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这标志着档案工作已经成为浙江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大省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档案服务工作,积极为文化大省建设服务,浙江省档案局对照文化建设“八项工程”的具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浙江省档案工作的实际,与6月份两次召开了档案工作服务文化大省建设研讨会,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建议,充分进行了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制定了《档案工作服务文化大省建设实施方案》,下发各市县、区档案局遵照执行。
方案提出了档案工作服务文化大省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一、公布、出版一批珍贵档案文献,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二、编辑、出版一批档案文化精品,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三、整理、出版一批专题档案目录,进一步提高档案信息检索水平;四、整理、出版一批家谱、族谱,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五、制作、出版一批专题档案数据库,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六、建设、巩固一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七、征集、抢救一批珍贵档案资料,科学有效地保护档案资源;八、建成、完善一批档案门户网站,公布开放档案信息。
方案还就组织保障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一、建立了浙江省档案部门服务文化大省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相关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组建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保护、档案信息化建设等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评审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申报项目,加强组织实施。二、加大经费投入,采取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力争部门项目的增值开发,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三、联合社会力量,利用各方优势,适当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四、建立激励机制,通过专家评审、年度评比等形式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浙江省档案局 法规宣传处 周峰林)
信息来源:浙江档案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