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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区法院实行归档报结制度初显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06 14: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于2006年3月26日起在上海市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归档报结制度。归档报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制度,它是指已经实际结案的案卷只有进了档案室,由档案人员验收合格并入库后,才视为该案在法院内部的统计中已经结案,否则不能统计在结案报表中。它改变了传统的方式,目的是通过归档报结,从根本上克服结案与归档脱节,消除结案不实、材料散失及后续事项失控等情况。奉贤区法院运行三个月来,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并能够结合各个庭室的实际,从归档报结的各个环节入手,开阔思路想办法,拓宽渠道出实招,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举措,摒弃了结案后3个月内归档的传统做法,至今已经初显成效。
    在归档报结制度刚实行的一个月,奉贤区法院档案室的归档结案数只占法定审限结案数的21%,这引起了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档案部门加强对业务庭室进行归档指导,并组织新制度的专门培训,跟踪管理,树立起档案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意识,把服务工作延伸到各庭室,及时解决好归档各个环节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同时邀请高院档案科领导来院对书记员作归档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使奉贤区法院档案室的归档结案数占法定审限结案数的比例提高到了98%,更好地发挥了档案管理在审判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奉贤区法院档案室)

信息来源:上海档案信息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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