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拨款800万助档案信息化腾飞
2005年12月16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将省政府对《关于实施广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五年计划的请示》的批示转给省档案局。批示同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审核意见,广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总预算控制在800万元,并要求省档案局组织实施。
为了加快广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早在8月份,广东省档案局技术部提出了《广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五年计划》,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对建国后开放档案和建国后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核心档案进行扫描,形成全文数据库。其中建国后开放档案2万卷在2006年完成,建国后省委等单位核心档案1.2万卷在2007年完成。第二期对建国前档案建立卷内目录,并进行扫描,形成机检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共有档案6.5万卷,2010年前完成。对这些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需要资金800多万元,请求省财政分期拨付。省政府接到请示后,立即批转给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办理。9月23日,省财政厅以“粤财教函〔2005〕82号” 函同意实施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计划,建议所需经费控制在800万元以内,从2006年至2010年,平均每年安排160万元。省信息产业厅于2005年11月16日以“粤信厅函〔2005〕800号”函同意计划中有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内容,要求项目按《广东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注意做好与有关部门和业务系统信息共享工作,信息产业厅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技术支持。
接到批示后,省档案局徐大章局长要求省馆技术部和有关部门尽快按省政府要求,组织实施该计划方案,加强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
信息来源:广东档案信息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