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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每年新增档案1万余件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07-08-15 08: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宁丰 实习生 许静文 通讯员 徐广虎) 昨天,记者从市档案局获悉,近日由市政府颁布的《南京市档案条例实施细则》,除了增加可操作性条款之外,更体现了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理念。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共65万余卷,每年新增档案1万余件,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为了适应档案发展要求,去年我市出台了《南京市档案条例》,为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今年出台的《细则》的最大亮点就是服务民生,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档案利用价值。例如,《细则》明确规定综合档案馆应当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已公开现行文件等政府信息提供支持;对著名人物档案征集,包括名人传记、回忆录、履历表、文章、报告、演讲稿、工作日记等收集也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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