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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档案馆直接形成重大活动档案初见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05 14:27: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档案资源建设,实现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重大活动档案在重要决策和建设“文化大省”中的作用,2005年4月1日《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组织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重大活动的有关情况,督促、指导、协调组织承办单位收集、整理重大活动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派专业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采取录音、拍照、录像、摄影等方式直接形成重大活动声像档案。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档案部门本着“存史、育人、资政、为民”的使命感,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依法加大对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和监管力度。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浙江省重大活动一个接一个,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紧迫性、必要性突显出来。为此,浙江省档案馆及时成立了资源建设部,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直接形成重大活动声像档案。到目前为止,及时、主动拍摄形成的全省重大活动照片达4000余幅,包括,《中国越剧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中国古镇西塘国际文化旅游节》、《首届世界佛教论坛》、《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第八届西湖博览会》、《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吴仪等中央领导考察浙江》、《连战访问灵隐寺》等等。这些照片全面、系统地、完整地记录了相关重大活动的情况,弥补了组织承办单位在照片档案形成、收集上的不足。实践表明,这一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的新举措在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齐全、扩大档案部门的社会影响,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周峰林)

信息来源:浙江档案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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