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制发文件全面加强档案馆功能建设 档案保护经费和档案人员保健津贴列入财政预算
近日,湖北省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的意见》,对“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馆功能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意见》指出,近几年来,襄樊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注重发挥档案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档案工作的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档案馆各项建设逐步加强。在2005年湖北省组织开展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检查评估中,襄樊市10个综合档案馆全都被评为优秀单位和良好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有新的更大的发展,《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下大力气抓好新一轮档案馆馆舍建设。《意见》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档案馆馆舍建设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新建、改建、扩建一批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能够发挥档案馆各项功能、为馆藏档案提供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条件的档案馆舍。
二要切实落实档案保护经费和档案人员保健津贴。《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襄樊市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评估情况的通报》的要求,从2006年起将档案保护经费按馆藏档案每年每卷2~3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档案人员的保健津贴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的10%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要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全市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各县(市)区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当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将数字档案馆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市和各县(市)区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档案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各地要加大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四要强化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意见》要求,市县两级档案馆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加大辐射效应,充分发挥馆藏优势,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宣传教育功能。档案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要建立文件材料报送的长效机制,以及积极主动为社会各界、为人民群众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服务的管理机制,把各级档案馆真正建设成为地方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和政务信息公开场所。(文/尚明洋 卢艳弟)
信息来源:珠海档案信息网
摘编:重庆市档案局馆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