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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09年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抽检的通知

来源:馆室处 发布时间:2009-02-20 13:41: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2009〕9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09年
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抽检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加强市机关档案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为国家积累完整的档案史料,我局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抽检,现将抽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全部成员单位均属抽检范围,今年抽检27个单位(抽检单位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通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定级的单位不再进行年度抽检,我局将按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定期组织复查。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2007?2008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2001]18号)和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
    2007?2008年度形成的声像档案,按《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定》(DA/T15??95)和《重庆市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2006]36号)的要求进行检查。
    2007?2008年度内应归档的科技(基建)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的要求进行检查。
    2007?2008年度内应归档的业务档案应符合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
    2006?2007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按《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渝档发[1999]56号)要求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将按照《重庆市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抽检评分标准》(见附件2)逐条逐项进行,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抽检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联系人:左  莉           电  话:63899392
    附件:1、2009年档案工作抽检单位及时间安排
          2、重庆市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抽检评分标准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档案工作抽检单位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抽 检 单 位
8月24
?28日
市委组织部     市委研究室 
市保密局      市台办       市委老干局
市体育局
8月31?
9月4日
市文联      市民宗委        市卫生局
市扶贫办         市新闻出版局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9月7
?11日
市金融办        市工商局       市旅游局
重庆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
 
9月14
?18日
市园林局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市就业再就业办公室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9月21
?25日
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出版集团
市工商联              市文化广电局
市农委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附件2:
重庆市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抽检评分标准
受检单位:               检查时间:             总分

检查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标准分
实得分
1、制定规范性文件5分
⑴按照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要求制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1.5分,经重庆市档案局审查同意后实施1.5分(如有业务档案,此2项均各为1分)
 
3(2)
 
⑵制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0.5分,分类大纲0.5分
 
1
 
⑶制定声像档案归档与不归档范围0.5分
 
0.5
 
⑷制定科技(基建)档案保管期限表0.5分
 
0.5
 
⑸制定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0.5分,分类大纲0.5分
无业务档案不扣分,下同
1
 
2、档案收集20分
⑴文书档案收集齐全10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8分),未收集文书档案此项0分
根据收集情况酌情扣分
10(8)
 
⑵会计档案收集齐全4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3分),未收集会计档案此项0分
同上
4(3)
 
⑶声像档案收集齐全4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3分),未收集照片档案此项0分
同上
4(3)
 
⑷科技(基建)档案收集齐全2分
同上
2
 
⑸业务档案收集齐全4分
同上
4
 
3.档案制作材料2分
归档文件载体和书写材料适宜长期保存2分
查看永久保管的档案,发现问题扣1分,未修复复制扣1分
2
 
4.档案门类区分2分
各门类档案区分正确2分
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2
 
5.档案整理55分
(1)文书档案的分类、装订、排列、编号(归档章章的填写)、装盒、备考表的填写、档案盒封面和脊背填写、归档文件目录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20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18分)
不符合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20(18)
 
(2)会计档案的分类、组卷、卷内目录填写、装订、排列、编号、案卷封面填写、备考表的填写、案卷目录的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15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13分)
不符合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15(13)
 
(3)照片档案的编号、题名拟写、文字说明填写、基本目录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录音录像档案的编号、目录编制符合规范要求12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9分)
不符合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12(10)
 
(4)科技档案的组卷、编号、卷内文件排列、卷内目录的填写、档号编制、封面填写、备考表填写、案卷目录的编制符合规范要求8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5分)
不符合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8(5)
 
(5)业务档案的分类、组卷、编号、卷内目录的填写、封面的填写、备考表填写、案卷目录编制等符合规范要求10分
不符合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10
 
6.档案保管期限划分8分
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3分
发现保管期限划分不准确酌情扣分
3
 
⑵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3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2分)
发现一类未划准保管期限扣1分,扣完为止
3(2)
 
⑶照片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分
发现问题扣0.5分
1
 
⑷科技(基建)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分
发现问题扣0.5分
1
 
(5)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分
发现问题扣0.5分
1
 
7、档案装具3分
⑴文书档案盒符合《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的要求1分
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分
1
 
⑵照片档案装具符合《重庆市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实施细则》的要求1分
同上
1
 
⑶科技档案装具符合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1分(如有业务档案此项0.5分)
同上
1(0.5)
 
(4)业务档案装具符合规范要求0.5分
同上
0.5
 
8、档案管理现代化2分
文书档案运用档案管理软件管理2分
未使用档案管理软件管理的不得分,条目录入不规范酌情扣分
2
 
9、档案保管1分
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分
未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
1
 
10、档案借阅登记2分
⑴建有档案借阅登记本0.5分
无借阅登记本不得分
0.5
 
⑵有借阅登记记录1.5分
无借阅登记不得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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