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09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的通知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发〔2009〕8号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09年度机关档案工作
目标管理复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加强基层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根据《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我局决定对机关档案工作定级满三年的单位(详见附件《2009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单位名单》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09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查方式
市级机关由我局复查,市级机关直属单位由我局会同其主管部门复查,区县级机关由我局会同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区县档案局复查,区县档案局由我局复查。
三、复查内容
对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测评,重点查看下以内容:
1.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职责任务是否落实;
2.档案库房及档案保管保护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3.档案的收集、整理、目录录入等基础业务工作是否得到巩固和提高;
4.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否得到加强和提高;
5.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否及时有效,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复查效力
经复查保持原等级标准的换发等级证书,复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予以降级处理,直至吊销等级证书。
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单位名单
重庆市委政法委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
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 重庆市万州劳教戒毒所
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 重庆市新劳教转运站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部新区高新园分局
涪陵区审计局 江北区审计局
北碚区审计局 彭水县审计局
重庆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北碚区检察院
双桥区检察院 铜梁县检察院
璧山县检察院 重庆市档案局
涪陵区档案局 江北区档案局
主题词:档案工作 目标管理 复查 通知
抄送: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审计局,市劳教局,各有关区县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