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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7-06-04 16: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职〔2011〕2号

重庆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市级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2010〕83号)、《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档案专业的实际,经研究,并报市职改办审核同意,现将申报档案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及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时间及要求
    评审范围: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的人员)。
    2011年档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市职改办《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计划于2011年11月下旬进行。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相应档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须于2011年10月30日前派专人送市档案局职改办审核、由市档案局统一报送市职改办;中、初级材料须于2011年11月15日前直接报送我办(重庆市档案局人事处)。
    二、申报材料原则
    认真贯彻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渝职改办〔2010〕83号)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2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规范评审条件,由本人对岗申报,单位在考核基础上进行推荐。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高、中、初级均一式2份,没有内容的填“无”,内容较多,可附页)。《评审表》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公示表要求打印,用A3纸复印,高、中、初级均一式10份,同时须经所在单位纪检部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盖)。
    (二)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思想工作总结1份。
    (三)业绩材料一套。包括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作品集(册)、专题技术工作或成果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一式一份(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但须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www.wanfangdata.com.cn)、“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 www.cnki.net)、“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 www.cqvip.com)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并提交论文(论著)检索审验认证信息表1份。
    高校、科研院所、市属大型企事业等各单位申报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交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与本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两篇以上(原则上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乡镇、厂矿和工程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弱化论文要求,其推广新技术或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与本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两篇(不作发表与否的要求);初级不作具体要求。无论申报高级或中级所提交论文必须是本人独立撰写或与他人合作撰写,不得在网上下载或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在提交业绩材料时同时提交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样式见下载区)。
    (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年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可免试,但应提供免试审核表原件)。申报档案助理馆员只对计算机考试作要求(外语免试)。申报档案管理员外语、计算机均不作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属于年龄、学位、乡镇基层单位免试范围的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其余免试范围(如破格免试等)须报市职改办审批。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六)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凡年度考核结果有一年为不称职者,其材料不予受理。
    (七)提交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件一套。
    (八)符合档案专业各级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兼职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向各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提交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和申报(档案挂靠市人才中心的通过市人才中心申报)。
    (九)各地区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在核查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并符合职改政策规定后,签署推荐意见,填写《重庆市申报_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二份(按高、中、初级分别填写),并出具《委托评审函》。中央在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须由其在渝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签章同意,加盖公章后报我局职改办。有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如破格申报等)须填报相应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原件1份。
    (十)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 [2003] 73号)精神,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经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上报。凡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市档案局职改办将不予受理。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任职年限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严格掌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
    对任职年限虽然不够,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填报《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以上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职改办核准后再送我局职改办。
    (二)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的规定,今年将严格继续教育要求,其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80学时,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五、材料包装
    (一)材料一律使用职改部门统一格式的表格书写或打印,纸张统一为A4纸,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实,不得用圆珠笔或复写纸填写。所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表格样式均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专技队伍建设”或“下载专栏”栏目下载。
    (二)评审材料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每袋要求贴材料目录一份,并填写清楚拟申报职称类别、所在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电话及联系人。
    六、报送地点、联系人
    地  点: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0506号(重庆市档案局人事处)
    电  话:63896467  63895175
    邮  编:400015
    传  真:63896467
    联系人:李  军  袁  兵
    七、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报送者,顺延至明年评委会评审。
    (二)材料须按要求整理、报送,不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由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答、说明或进入重庆档案信息网(http://jda.cq.gov.cn/)查询。
特此通知
      
 
 
 
              重庆市档案专业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序号
种  类
要   求
1
   《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一式两份,需分系列、分专业填报。并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2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一式两份,需用统一表格;按表中的要求填写,需填写的栏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无”(该表中卫生、教育系统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通过者须装入本人档案一份。
3
    《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打印清晰,用A3纸复印,提交份数在评委会人数的基础上增加两份。
4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只需一份
5
    论文、论著及其检索信息表,学术、技术报告,获奖及成果。
    如系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提交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6
   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信息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7
    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通知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核表。
    免试审核表须先按程序获得审批同意。
8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
     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9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
须先按程序获得审批同意。
备注
1.以上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综合类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公示表》和《评审表》的电子文档。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所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现任专业
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申报评审
专业方向
 
01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2份
02
业务工作总结、思想工作总结
1份
03
论文(论著)检索审验信息表
1份
04
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
1份
05
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信息表
1份
06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份
07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1份
08
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1份
09
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审核表原件
1份
10
《继续教育登记证》或《继续教育登记卡》
1份
11
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10份
12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原件
1份
13
其他佐证材料
1份
备注
以上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  评审  通知
抄送:市职改办、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            
重庆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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