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馆)关于开展“十一五”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总结的通知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发〔2011〕7号
重庆市档案局(馆)关于开展“十一五”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
为全面总结我市档案部门“十一五”期间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为“十二五”期间法制、宣传工作奠定基础,表彰档案法制、宣传工作先进。请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对“十一五”期间的档案法制及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2月12日前,通过传真(63899530)或qq邮箱(857567371娟娟,547244140小叶子)报送我局法规处。联系人:黄娟。
二○一一年元月三十日
主题词 “十一五” 法制 宣传 总结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