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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与重庆档案”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1-02-11 14:04: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发〔2011〕9


关于开展“我与重庆档案”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1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诞生90周年纪念日。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届时将掀起隆重的纪念、庆祝活动。为此,我们决定在重庆党建门户??七一网和重庆档案信息网、《重庆档案》杂志开展“我与重庆档案”有奖征文活动。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2011年6月底。 
     二、主办单位
     本次有奖征文活动由中共重庆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和重庆市档案局(馆)主办,由“我与重庆档案”有奖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承办。
     三、征文方式
     在七一网和重庆档案信息网首页开设“我与重庆档案”有奖征文频道,集中登载来稿;同时在《重庆档案》杂志开设专栏,择优选用七一网和重庆档案信息网登载的稿件。
     四、征文内容
     作者可以紧密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和“十二五”规划,从如何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拓展服务领域,加大利用力度;如何推进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和法制、宣传、科研工作;如何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等方面,畅谈认识与体会。也可以结合实际采写通讯报道,讴歌档案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介绍档案工作的经验作法与效果,特别是档案利用方面的典型事例,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在“我与重庆档案”有奖征文频道中发表。
     五、征文要求
     本次有奖征文以言论、通讯、故事为主,要求主题突出,导向正确,文风清新,语言流畅,每篇稿件以2000字左右为宜,提倡写主题鲜明的千字文。
     1.撰写言论稿件(含认识体会、感想思考、精神解读等)要抓住某一点或某一个方面,做到主题集中、内容厚重,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2.撰写通讯稿件(含经验介绍、调查报告、人物通讯、特写、小故事等)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内容的真实性,有较强的借鉴性和可读性。
     3.来稿署个人或集体名均可。请写明作者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请提供电子文本,发至:zgpd@tom.com,或cq_archives@163.com,并在电子文本眉头注明“征文”字样。
     六、组织与评比
     1.成立机构。由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总编辑李学光、市档案局(馆)局(馆)长况由志担任组委会主任委员,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市档案局(馆)有关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精心组织。以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市档案局(馆)的名义向全市印发通知,广泛征集稿件。各地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踊跃组织和撰写稿件,使之收到明显的宣传教育效果。
     3.稿件评比。组委会将根据稿件质量,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并结合网友投票和点击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有关征文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以简报的形式呈送市委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领导、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并在七一网和重庆档案信息网上发布。
     七一网网址:http://www.12371.gov.cn
     重庆档案信息网网址:jda.cq.gov.cn
     联系人:全丽  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网络部  电话:63856943
     马黎  市档案局(馆)信息技术处   电话:65310973
     叶莉  市档案局(馆)宣传培训处   电话:63899531
     邹鹏  市档案局(馆)宣传培训处  电话:63899531

中共重庆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
重庆市档案局(馆)
2011年1月28日

“我与重庆档案”有奖征文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李学光  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总编辑
况由志  市档案局(馆)局(馆)长
副主任委员:  杨树弘  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副总编辑
潘  樱  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委    员:    王先平  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网络部主任
殷  恕  市委当代党员杂志社网络部副主任
周  清  市档案局(馆)宣传培训处处长
刘学国  市档案局(馆)信息技术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潘  樱(兼)
成  员:王先平  殷 恕  周 清  刘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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