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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任刘川蓉等五名同志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20 10: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局(馆)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重庆市档案局(馆)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重庆市档案局(馆)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任用工作,通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程序,经局(馆)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了拟任人员名单,现将刘川蓉等五名同志拟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予以公示。
    刘川蓉  办公室主任科员,拟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刘  萍  办公室主任科员,拟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袁友贵  办公室主任科员,拟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周希珍  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拟任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朱方林  保护技术处主任科员,拟任保护技术处副调研员。
    二、公示期限
    2007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三、受理部门
    重庆市档案局(馆)人事处
    联系电话:6389646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0514号)
    邮政编码:400015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机关干部、职工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任职条件,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
   (二)反映情况的人员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发泄私愤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和反映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任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任用。
    特此通知

重庆市档案局(馆)人事处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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