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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做好档案部门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馆室处 发布时间:2010-06-29 16:4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重 庆 市 档 案 局 文 件

 
渝档发〔2010〕40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做好档案部门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
    现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做好档案部门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档电〔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增强档案安全意识。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应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尤其是汛期档案,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将档案安全置于档案工作的首位,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安全意识,建立档案安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积极开展安全自查,抓好安全防范。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馆区安全的自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档案安全隐患。自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抄报我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发电单位      国家档案局
等级 特提                明电  档电〔2010〕10号                 中机发7587号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做好档案部门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
    连日来,我国南方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导致江西、福建、湖南、广西等南方10省区市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个别地方的档案也出现了水浸现象。为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把档案安全作为档案工作的第一要务抓好,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时刻紧绷档案安全这根弦,时刻诵念档案安全这本经,时刻抓好档案安全这件事,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思想,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二要强化领导。明确档案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强化责任到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强化应急预案落实,认真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严加防范。要对档案安全进行一次认真排查,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四要狠抓管理。要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不断改善档案库房保管条件,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做好汛期档案防潮、防霉工作,确保档案得到安全妥善保管。
    如在洪灾中有馆舍受损、档案受损、设备受损等情况,要立即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报告。
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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