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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庆兰台之家”QQ群的公告

来源:信息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8-03-03 16:0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方便广大重庆档案工作者对档案业务进行交流,我局建立了“重庆兰台之家”工作QQ群,群号63255252、57175231,欢迎本市各级档案工作者申请加入。申请通过验证时请附加:工作单位、姓氏。
    注意事项:加入后请在群名片中修改为自己的真实单位及姓名。首先打开“群设置”中的“修改自己的群名片”,之后统一将“真实姓名”改成:单位简称-姓名(或姓);“我的群名片”中的“电话”和“E-MAIL”必须是你所在档案部门办公联系方式,“备注”中填写你的单位全称及个人联系方式。

    群中规则

    1、不得在群中闲聊、开玩笑、进行人身攻击等。

    2、不得上传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3、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在群中发布。

    以上注意事项及规则,敬请加入者严格遵守。

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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