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庆兰台之家”QQ群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重庆档案工作者对档案业务进行交流,我局建立了“重庆兰台之家”工作QQ群,群号63255252、57175231,欢迎本市各级档案工作者申请加入。申请通过验证时请附加:工作单位、姓氏。
注意事项:加入后请在群名片中修改为自己的真实单位及姓名。首先打开“群设置”中的“修改自己的群名片”,之后统一将“真实姓名”改成:单位简称-姓名(或姓);“我的群名片”中的“电话”和“E-MAIL”必须是你所在档案部门办公联系方式,“备注”中填写你的单位全称及个人联系方式。
群中规则:
1、不得在群中闲聊、开玩笑、进行人身攻击等。
2、不得上传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3、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在群中发布。
以上注意事项及规则,敬请加入者严格遵守。
重庆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