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档案馆是市级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承担档案收集、保管、利用、开放审核、编研、资政研究和宣传教育等职责,履行档案事业发展职能。主要职责是接收、收集、整理、开放审核、抢救保护和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和有关重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收集本行政区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征集对重庆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负责全市档案目录中心工作,构建全市档案信息网络;履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的服务职能,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重庆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档案抢救、保护等科研工作,开展档案信息技术研究;收集、保存、使用全市档案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及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其他省级档案馆异地容灾备份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交流;组织制定市档案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开展培训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档案收集整理处、档案保管处、档案利用处、开放鉴定处、保护技术处、展陈宣传处、档案编研处、档案信息技术处等10个职能处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69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72.56万元,上年结转818.6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42.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842.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69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60.7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19.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41.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1.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1.20万元,比2022年增加266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1.13万元,比上年增加819.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新进14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加2人)及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90.07万元,比2022年增加184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结转至2023年执行,以及信息化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市档案馆运行、档案保管保护、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开放鉴定、信息化运维等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保持零增长的要求压减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3.75万元,比上年减少8.8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压减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3.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3.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2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1.4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思伶,联系方式:023-60355719。